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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05-19 16:49:1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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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对非法越境去台人员的处理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对非法越境去台人员的处理意见

1982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
近年来,从祖国大陆尤其是沿海一些省份非法越境去台湾(包括澎湖、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员有所增多。据广东、福建、浙江三省边防部门报告,1980年发现非法越境去台的87起、337人;1981年增至180起、1626人;今年头4个月,仍有继续增多的趋势。自中央宣布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以来,非法越境去台的人员出现了一些新的复杂情况,有些地方的公、检、法机关在处理这个问题上认识不尽一致,口径也不统一。这种状况,既不利于正确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九条方针,也不利于保障边境安全,打击特务、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配合宣传部门向广大群众和干部特别是广东、福建、浙江等沿海地区的群众和干部,正确地宣传中央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着重阐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是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我们党和政府向来以民族大义为重,对实现和平统一祖国的大业始终如一,坚持不渝。问题在于台湾当局仍然坚持分裂祖国、反共拒和的立场,致使台湾和大陆之间还处在敌对状态,连通邮、通商、通航和人员自由来往也难以实现。更有甚者,台湾当局对从海上逃去台湾的人员,心存敌意,或者武装阻击,拒绝入境,或者诬指无辜,任意捕杀。要将这种情况如实地向群众和干部进行教育,目前偷渡去台是非法的,劝告他们切勿轻信台湾当局的反动宣传而上当受骗。
二、大陆公民确有正当理由,需要经由香港或某个外国辗转去台的,必须按照我国公民因私出境的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签证手续,在办妥签证手续后,才可以准许出境。
三、凡是未经办理签证手续,擅自非法越境去台、澎、金、马、敌占岛屿的,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应按刑法分则第一章反革命罪有关条文定罪惩处。如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人民警察、民兵逃台的,应定为策动投敌叛变罪;为台湾当局窃取、刺探、提供情报的,供给武器军火的,参加特务组织或者接受敌人派遣任务的,应定为特务或资敌罪;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他人一起逃台的,或在逃台后公开发表反共反人民言论的,应定为反革命宣传煽动罪。
(2)非法越境逃台,情节严重的,或者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运送他人越境逃台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惩处。如果尚有走私、贩毒等其他犯罪行为的,应根据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
(3)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人民警察、民兵或者共产党员非法越境去台的,应当依法从重惩处。
(4)普通公民纯属好逸恶劳,羡慕资本主义生活方式或出于探亲、访友等目的而非法偷渡去台的,一般可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应酌情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
以上意见,请你们报告党委,研究执行。


关于印发《“十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国经贸技术[2002]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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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导全国技术创新工作,国家经贸委制订了《“十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十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

“十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

  “十五”期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国民经济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时期。“十五”期间要继续深入实施全国技术创新工程,推动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十五”技术创新工作面临的环境

  建国5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我国已经形成了门类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生产体系,一些主要产品产量跃居世界前列,我国过去长期存在的商品短缺状况基本改变,一批重大技术装备已基本立足国内生产,重点行业生产水平与国外差距明显缩短。“九五”时期,通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我国的技术创新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环境得到改善,企业技术创新意识和技术创新能力得到了增强。

  “十五”期间,技术创新工作将面临新的国内外环境:

  (一)国际科技、经济竞争日益激烈。世界范围的经济结构调整,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跨国公司迅速扩张,对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增强,引起了投资方式和国际分工的变化,加速了研究开发、生产、投资、贸易、金融等各个领域的全球化,密切了国际经济联系,也加剧了国际竞争。跨国公司通过不断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投入,增强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对关键核心技术的垄断程度,以获取超额利润。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各国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加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高本国整体竞争力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或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和运用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综合国力竞争将更加依赖技术创新。科学技术各领域相互渗透、交叉融合,不断产生出新的成果,影响到经济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将给未来社会带来革命性的突破。技术领先成为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不断追求技术优势的领先,加速技术成果的转化,使产品从研究开发到商品化的过程大大加快,生命周期缩短,研究开发成本提高,对技术创新人才需求迫切,投资风险加大。

  (三)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对技术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短期经济条件下以供给不足为特征的供需矛盾进一步改善,新的产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战略性经济结构调整迫在眉睫。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和严峻的国内就业压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如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是加速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一项紧迫任务。

  (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将改变传统技术创新工作方式。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及国内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的开放程度将大大提高,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紧密结合成为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成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政府的职能将进一步转变,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也将随之改变,协调、引导、监督、服务,运用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将成为政府的主要工作方式。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十五”时期技术创新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部署,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综合国力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在“九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整体推进全国技术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具有我国特色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完善。

  (一)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和引导技术创新活动方面的基础作用。发挥参与市场竞争的各个主体作用,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要通过市场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按照加入WTO的要求,逐步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要素市场,努力建立和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技术创新市场环境。

  (二)坚持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的原则。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和技术创新决策的自主性。促进企业之间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引导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开展技术创新,进行国际合作。

  (三)坚持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系统推进的原则。把建设技术创新体系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作为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推动企业在技术进步、质量管理、市场开拓、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整体进步。将技术创新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技术改造相结合,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的原则。从国情出发,发挥比较优势,采用系统设计、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综合协调的方式、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

  在“九五”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基础上,技术创新工作要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要促使企业成为资源配置主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眼于促进我国工业整体素质提高和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十五”期间要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环境,政府、企业和社会初步建立适应WTO规则的技术创新工作机制,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1、促进建立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2、促进建立为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社会服务体系。

  3、促进建立以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为主要方式,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的技术创新政府宏观调控体系。

  (二)“十五”期间要围绕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推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瞻性技术的开发机制。

  1、促进我国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技术壁垒,促使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拓展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的技术支撑空间。

  2、组织一批产业的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开发,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开发一批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技术,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工艺。促进国家企业的新产品产值率和专利数量大幅提高,技术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以上。

  3、开发和推广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技术及公益性技术,基本淘汰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传统产业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

  4、建立以国家重点工程为依托的重点关键成套装备和配套技术的研制、开发机制,开发、研制一批重大技术成套装备和主导产品。

  5、突出重点,促进一批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水准技术创新能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

  6、促进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高技术产业工业产位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目前的9%提高到16%左右,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目前的4%提高到6%左右。

  四、工作重点

  (一)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

  1、推动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通过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不同规模与特点,建立健全以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和研究开发的投入,形成与其它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各种中介机构的合作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高效的市场反馈机制和科学的决策机制。

  (1)以促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为目标,培育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抓好技术创新试点企业,促进企业大幅度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成为资源配置主体。促使试点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形成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提高其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使其参与国际竞争。通过促使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开发机构建设,培育企业核心能力,在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技术创新能力、重大生产装备水平等方面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拥有高素质的技术帅才和技术带头人,主导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拄和龙头。

  (2)继续支持和引导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通过引导企业技木中心建设,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激励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形成多渠道的创新投入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技术创新队伍,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进而提高其整体竞争力。形成若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能力,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企业技术开发机构。

  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有效运行机制,如大资金和人才投入力度,使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总额的比例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大型企业达到3%,一般企业在1.5%以上,努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使其技术创新能力适应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要求。

  (3)促进企业建立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大对企业引进与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大力引进与培养年轻的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管理人才,调整人才结构。发挥国家、地方、行业、企业有关激励人才政策的作用,运用户籍制度、用人制度、评价制度、分配制度、奖励制度,吸引世界前沿科技人才和创新管理人才到企业从事技术创新。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国外专家和其他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人才到国内创业,为他们创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同时鼓励他们直接到企业从事研究开发。

  (4)鼓励产学研联合培养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支持科技人员兼职从事技木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对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实施的合理股份体现,鼓励科技人才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拥有受益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以技术创新管理培训班和技术创新管理出国考察团等形式,对企业技术创新骨干、创新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提供在职继续教育。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企业家和技术创新帅才和技术带头人,造就一个高素质的技术工人群体。

  (5)大力推动企业专利战略的实施,通过企业专利试点工作,促进企业的专利意识、专利战略、专利发明、专利利用和保护以及专利人才培育工作。

  2、加快为企业服务的社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中介服务体系是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促使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中介机构,建立有效运行机制,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形成全社会、开放式、网络化的技术创新服务网络,为技术创新提供有效的支撑和服务。

  (1)促进技术创新中介服务建设。要进一步发挥和完善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的职能,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人才、金融、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培训、评估服务。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使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整合。以城市为依托,“十五”期间在全国建立100家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形成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区域性、专业性技术创新服务中心,逐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开放大、网络化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推进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区域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有重点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配套能力。

  (2)加快技术创新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国各城市及相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的信息网联网,加强有效的信息服务,及时发布科技成果、难题招标、人才供求等信息。进一步促进技术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并逐步规范化,形成制度。

  (3)加快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设。技术开发基地要能够依托大型企业,联合行业科技力量,整合科技资源,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进行联合开发,并在重点企业实现产业化,形成重大平台技术的联合开发、成果共享和技术扩散的机制,成为面向行业、开放式、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要重点对产业升级有重要影响、关键性、前瞻性技术的开发,着眼于产业化进行研究开发,提高行业技术攻关的能为和水平。同时进一步面向社会搞好技术服务,提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所需的研究开发、试验检测、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技术支撑。

  围绕重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开展产学研联合开发,解决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发挥综合优势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项目,提高技术集成能力和装备成套能力;开展国际合作,加快对国际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创新和推广,并积极推动技术和产品的出口,扩大国际市场份额;要发挥大型科技企业的辐射与服务作用,面向行业和社会做好标准、计量和检测等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木中介服务;要研究行业技术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为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产业政策和产业技术政策、行业发展战略与规划、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4)深入推进产学研联合。推动产学研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鼓励制度创新、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一批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在继续支持一批重点产学研合作开发和技术转移项目的同时,探索多种合作与联合的模式,鼓励产学研各方在共同承担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共同开发关链平台技术、联合研究制定新技术标准、联合培养科技和管理人才、互相兼职等方面进行大胆的探索。

  继续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通过联合研究、委托开发、成果转化、共建研究开发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实体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中心,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广泛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产学研联合机制。积极支持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支持企业通过投资控股、参股与科研单位共同建设研究开发机构。同时,努力推动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与有关单位继续组织“企业技术创新院士行”、“千厂千会协作活动”等项工作,为企业,尤其为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此外,要大力倡导和组织企业开展竞争前合作,共同开发产业核心技术和重大关健平台技术。

  3、以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为主要方式,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的政府技术创新宏观调控体系。

  (1)促进技术创新的宏观政策环境建设,形成符合市场规则的技术创新规范,制定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及新形势下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引导企业大幅度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吸引社会的技术创新投入。引导全社会的技术创新活动,增强全社会技术创新的意识和自觉性。进一步研究和形成科学规范的政府技术创新管理的机制,发挥协会、学会及相关机构的桥梁作用,建立专家咨询系统,实施对重大项目立项进行招投标管理的办法。

  (2)推进国际技术创新合作。加强与国外有关机构合作,共同开展以技术创新为对象的合作计划,继续开展中关工程师技术交流。同时积极开展与港澳台等地区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贸易、在国外建立研究开发机构、与国外企业建立“动态联盟”等方式开展国际技术创新合作。政府要根据WTO有关协议的要求,制定和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使企业在技术创新国际合作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界定、交易、保护等各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推进西部技术创新工作。要积极促进产业技术创新要素的聚集和扩散,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依靠市场机制,通过竞争和联合,在全国特别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形成若干产业技术开发与辐射基地,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的同时,通过技术的聚集和产品的配套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通过技术、产品信息和人才的流动向全国辐射,带动更广大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加大对西部地区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促进人才、资金、信息等资源的配置向西部倾斜,运用财税、金融等各种优惠政策,提高西部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落实。

  促进技术创新要素和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鼓励东部和中部的大型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鼓励创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将更多的先进适用技术、创新人才、管理经验和市场信息与西部的资源与市场结合起来。

  (4)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作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引导企业的技木创新工作。与中国科协、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单位,继续组织“讲理想、比贡献”、“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五小智慧杯”、“青年职工创新创效”等群众性科技活动。

  建立技术创新的保障措施,按照工作进度和重点,以年度安排重点形式推进技术创新工作,引导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

  (二)为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1、开发产业关键和共性技术,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开发和掌握一批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具有战略影响的国家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对重点产业、重点区域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和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工艺、重大技术装备上取得技木突破,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率;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水平提高,淘汰高用水、高耗能、高污染、浪费资源的落后生产工艺。同时,将技术创新政策与技术政策、外贸政策、产业政策相结合,帮助国内企业全方位开拓市场。

  2、大力支持高新技木的发展。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产业技术政策,按照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目标,以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为重点,提高传统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传统产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先进制造技术为重点,推进制造领域的优质高效生产;以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成套设备集成为重点,提高行业装备制造水平和制造业装备水平;以产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开发为重点,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木升级;以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开发为重点,提高行业主导产品的开发水平,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以节水、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为重点,提高传统产业的效能和持续发展能力。组织实施“推广行业主导产品的研制水平行动”“研究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提升传统产业行动’’“研制开发主导产品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行动”。

  要突出自主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市场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产业技术的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将围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关键技术,组织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加强技术创新,形成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

  3、支持装备行业的技术创新,开发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以及重大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组织重大成套技术装备的开发,有重点地支持装备行业的技术创新。

  4、紧密围绕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的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推动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及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

  要把推进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放在优先位置,加大对共性、关键和前沿性技术的支持,支持国家战略性资源和涉及国家经济安全技术的开发,加强对公共设施技术及公益性技术开发,重点支持少数大企业集团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促使其参与国际竞争。发展一批关键性的共性技术和产业核心技术中的平台技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