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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4-07-22 19:44:5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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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建材工业转型升级,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平板玻璃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建筑卫生陶瓷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新型建筑材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非金属矿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5个子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前言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主要包括建筑材料及
制品、非金属矿及加工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相关产业。为
加快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建
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水泥工业“十二五”展规划》、
《平板玻璃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建筑卫生陶瓷工业“十
二五”发展规划》、《新型建筑材料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非
金属矿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5 个子规划。建材工业“十
二五”发展规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纲要》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的具体部署,是推
进未来五年我国建材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建材工业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效益最
好的五年。全行业继续实施“由大变强、靠新出强”的发展战略,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式转变、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为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原材料保障。
(一)主要产品产量和效益大幅提高
受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拉动,建材工业保持高速增长。2010
年,水泥产量18.8 亿吨,平板玻璃产量6.6 亿重量箱,建筑陶瓷
产量78 亿平方米,卫生陶瓷产量1.7 亿件,年均分别增长11.9%、
10.5%、13.2%和15.7%。规模以上建材工业企业完成销售收入2.7
万亿元,实现利润2000 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9.5%和42%。
(二)部分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全面掌握了大型新型干法水泥、大型浮法玻璃、大型玻璃纤
维池窑拉丝等先进生产技术,并具备了成套装备的制造能力。12
万吨超大型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及全氧燃烧技术达到国际领先
水平,水泥的大型原料均化、预分解窑节能煅烧、节能粉磨、自动
控制以及工程设计和装备制造等方面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大
规格建筑陶瓷薄板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五年间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7.7 亿吨,2010 年新型干
法产能达到12.6 亿吨,占总产能比重81%。浮法玻璃比重达到
87%,其中优质浮法玻璃比重35%。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达到55%。
累计淘汰落后水泥产能3.4 亿吨、落后平板玻璃产能6000 万重量
箱。2010 年前10 家水泥企业产量4.7 亿吨,约占全国的25%,
前两家产能已超过1 亿吨。前10家浮法玻璃生产集中度达到57%。
东、中、西部水泥熟料生产能力占比由2005 年的54%、25%、21%
调整为2010 年的41%、29%、30%,一批浮法玻璃和建筑陶瓷生
产线在西部地区相继建成。
(四)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2010 年建材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比2005 年降低
5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其中烟气粉尘排放
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 年减少46%和12%。建材工业
利用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超过6 亿吨,其中利用煤矸石量占全国
50%以上,综合利用粉煤灰量占全国30%以上。700 多条水泥生
产线配套建成余热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4800 兆瓦。玻璃熔窑余
热发电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利用水泥窑无害化最终协同处置城市
生活垃圾、城市污泥、有毒有害废弃物及工业废弃物(以下简称
协同处置)关键技术已经全面掌握,一批示范工程陆续实施并推
广应用。
(五)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
2010 年建材工业出口总额193 亿美元,同比增长17.3%。同
时,依托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新型干法水泥成套技术,带动
水泥工业大型成套装备批量出口,国内企业广泛参与国际工程服
务领域竞争,占有国际水泥工程总承包建设市场40%以上份额。
专栏1 建材工业“十一五”发展情况
总体看,建材工业快速发展仍主要依靠规模扩张和固定资产投
资拉动,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具体看,行业发展还存在以下几个
主要问题:一是总体能耗高、排放多,落后产能规模大,节能减
排任务依然艰巨。二是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加工制品业发
展缓慢。三是技术创新不足,安全环保节能的绿色建材和无机非
金属新材料发展滞后。四是企业平均规模小,生产集中度低。
二、发展环境
(一)环境分析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民经济
指标2005年2010年年均增长(%)
工业增加值增速(%) 26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 [52]
年利用工业废渣量(亿吨) 4.6 6.8 8
烟气粉尘排放量减少(%) [46]
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 [12]
水泥产量(亿吨) 10.7 18.8 11.9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重(%) 40 81 [41]*
前10 家水泥企业生产集中度(%) 15 25 [10]*
平板玻璃产量(亿重量箱) 4.0 6.6 10.5
浮法玻璃比重(%) 81 87 [6]*
前10 家浮法玻璃生产集中度(%) 50 57 [7]*
新型墙体材料比重(%) 42 55 [13]*
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亿吨) [3.4]
淘汰落后玻璃产能(万重量箱) [6000]
低温余热发电生产线比例(%) 55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为2010 年比2005 年增加或减少的百分点。
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建材工业既面临着发展机遇,也面临着
更大挑战。行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既有投资和
消费结构调整带来的深刻影响,也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的紧
迫要求,建材工业发展将由“增量扩张”转向“提质增效”,由
高速增长转向平稳发展。
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为建材工业发展
提供了持续增长空间。未来五年,国内投资比重将有所下降,增
速也将放缓,但经济总量仍将保持适度增长,大规模基础建设仍
将持续。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设施和新农村建
设,以及水利、高铁、公路、港口、机场等重大项目实施,为建
材工业带来了新的市场需求。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色建筑的发展,对建材工业提出了更高
要求。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业,对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品种、质量、
性能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推广绿色建筑也促使材料向安全、环
保、节能等方向发展,进一步增强抗震减灾、防火保温、舒适环
保等新的功能,同时在生产和使用全生命周期内减少对资源的消
耗和对环境的影响。
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迫使建材工业加快转型
升级。随着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推进,高能耗、高
排放和资源型的建材工业面临着进一步降低单位能耗和二氧化碳
排放量,进一步削减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等多重约束,
迫切要求建材工业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
市场化与国际化的深入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建材工业核心
竞争力。建材工业主要产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总体过剩,未
来市场竞争势必日趋激烈。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技术、管
理、品牌、资本等要素将决定建材企业能否有效应对国际化带来
的严竣挑战。
(二)需求预测
随着国民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增长,预计建材工业主要产品需
求将呈现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发展速度渐趋平缓的态势。
专栏2 2015 年主要建材产品需求预测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建材工业发展方式,立足国内需求,严
格控制总量,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技术进步,发展循环经济,提
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联合重组、淘汰落后、
技术改造和两化融合力度,走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的可持续
产品2010年
“十一五”年
均增长(%)
2015年
“十二五”年
均增长(%)
水泥(亿吨) 18.8 11.9 22 3.3
平板玻璃(亿重量箱) 6.6 10.5 7.5 2.6
建筑陶瓷(亿平方米) 78 13.2 95 4.0
卫生陶瓷(亿件) 1.7 15.7 2.0 3.3
注:2010 年数据为实际产量数;2015 年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需求预测数据包
括国内市场需求及兼顾国际产业分工可能出口量。
发展道路,促进建材工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结构调整。从严控制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盲目扩张,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和技术进
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坚持绿色发展。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
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着力开发集安全、环保、节能于一体的
绿色建筑材料,促进建材工业向绿色功能产业转变。
坚持技术进步。加强自主创新,强化创新驱动,大力开发推
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加快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产品研发与
应用,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
坚持优化布局。统筹资源、能源、环境容量和物流成本等因
素,立足区域市场需求,合理布局大宗产品产能。充分发挥水运
优势,促进形成沿江沿河产业带。在循环经济园区和城市周边,
配套发展协同处置和消纳固体废弃物项目。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建材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大力
淘汰落后的水泥、平板玻璃产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18%~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10%,实
现稳定达标排放。协同处置推广应用,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总量
提高20%。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
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防范。规模以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信
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水泥、玻璃行业重点企业信息系统集成技术
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1~2 家企业进入世
界500 强。
专栏3 “十二五”时期建材工业主要发展目标
指标2010年2015年年均增长
经济发展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0
结构调整
水泥基材料及制品比重①(%) 24 50 [26] *
平板玻璃深加工率(%) 35 45 [10]*
新型墙体材料比重②(%) 55 65 [10]*
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亿吨) [2.5]
淘汰落后平板玻璃产能(万重量箱) [5000]
前10 家水泥企业生产集中度(%) 25 35 [10]*
前10 家浮法玻璃企业生产集中度(%) 57 75 [18]*
新材料产品综合保障能力(%) 70
节能减排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 [18~20]
单位工业增加值CO2 排放量降低(%) [18]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10]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 [8]
综合利用废弃物总量增加(%) [20]
技术进步
规模以上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1.5
注:􀁣水泥基材料及制品比重指用于工厂化生产水泥基材料及制品的水泥占水泥总产量的比
例;􀁤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墙体材料中粘土实心砖以外的部分;[ ]内为五年累计数;*为
2015 年比2010 年增加或减少的百分点。
四、发展重点
(一)优化产业结构
1. 优化组织结构
支持水泥、平板玻璃等规模效益明显的行业优势骨干企业,
以技术、管理、资源、资本、品牌为纽带,加快联合重组、淘汰
落后、“上大压小”和技术改造。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实施横向产业
联合和纵向产业重组,通过资源整合、研发设计、精深加工、物
流营销和工程服务等,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延伸完善产业链,
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综合竞争力。
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加工玻璃、陶瓷、非金属矿等行业
中小企业多、贴近市场、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等优势,积极培
育“专、精、特、新”的“小巨人”企业,引导产业链各类企业
加强分工协作,形成优势骨干企业为龙头、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的格局。
2. 优化产品结构
着力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综合竞争能力。大力发展精深加
工制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提升产品档次。重点发展
具有安全、环保、节能、降噪、防渗漏等功能的新型建筑材料及
制品,满足绿色建筑发展需要。加快培育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支
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专栏4 重点发展的产品
3. 优化区域结构
水泥。立足服务区域市场,着眼降低物流成本,统筹资源、
能源、环境、交通和市场等因素,优化生产力布局。在石灰石资
源丰富地区集中布局熟料生产基地。支持大型熟料生产企业,在
有混合材来源的消费集中地合理布局水泥粉磨站、水泥基材料及
制品生产线。在大中城市周边,利用已有水泥窑开展协同处置。
人均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超过900 千克的省份,要严格控制产
能扩张,坚持减量置换落后产能,着重改造提升现有企业。人均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不足900 千克的省份,结合技术改造、淘
汰落后和兼并重组,适度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熟料。
水泥。42.5级及以上水泥、C40及以上预拌混凝土、高性能专用混凝土、预
拌砂浆、工程预制件、高性能外加剂等。
玻璃。光伏玻璃、超薄基板玻璃、镀膜玻璃、特种石英玻璃、风挡玻璃、耐
热玻璃等材料和绿色照明配套材料。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和夹层玻璃等新型安全
节能玻璃制品。
陶瓷。薄型建筑陶瓷砖(板)、轻型节水卫生洁具等产品。
新型建筑材料。安全环保、经济适用的高性能防火保温材料。烧结空心制品
、蒸压加气混凝土等轻质、高强、隔热、环保型墙体材料。环保型涂料、防水、
密封、隔音等装饰装修材料。
非金属矿。石墨、膨润土、高岭土、菱镁矿等非金属矿及精深加工制品。
其他新材料。特种玻璃纤维、碳纤维、碳化硅纤维等高性能增强纤维,风电
叶片、高压容器、高速列车及汽车用复合材料和无机改性材料等复合材料制品。
氮化硅陶瓷、氧化铝陶瓷、氧化锆陶瓷、陶瓷过滤器、分离膜以及泡沫陶瓷等特
种陶瓷。无铬等新型耐火材料及制品。特种石墨、人工晶体、超硬金刚石、微晶
玻璃、云母陶瓷、石英陶瓷等其他新材料。耐高温、抗渗漏、耐腐蚀的特种工程
材料。
平板玻璃。产能较为集中的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除优质浮
法技术外,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重点围绕发展高端品种、提高质
量、强化节能减排及深加工等环节,改造和提升现有生产线,鼓
励生产加工一体化。支持资源富集的西部地区有序适度发展平板
玻璃。引导玻璃深加工企业集中布局和集聚发展。
建筑陶瓷。东部沿海地区要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引导产业
转移,原则上不再新建产区,重点提高产品质量与档次,打造知
名品牌,支持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发展陶瓷
机械装备、物流、商贸会展等配套产业。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坚
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地适度承接东部地区陶瓷产业转移,
重点是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档次及配套能力,培育区
域品牌。西部地区可根据市场、资源、能源和环境条件,适度布
局生产能力。
新型建筑材料。按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集聚发展的模式,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在部分城镇周边
合理布局若干产业链完整、特色鲜明、主业突出的新型建筑材料
工业加工基地,推进部品化。
非金属矿。严格行业准入,加大资源保护。以矿产资源规划
确定的矿业经济区为基础,依托优势矿产资源集中地,统筹规划,
建设石墨、石材、萤石、耐火粘土、高岭土和膨润土等深加工产
业基地,形成一批特色产业集聚区。
4. 发展建材服务业
促进建材工业生产制造与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现代物流、
电子商务和定制加工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设计咨询服
务单位开展工程咨询、试验设计、装备集成、安装调试、运营服
务一体化的建材生产工程承包服务,积极开拓国内外业务。发展
建筑陶瓷、石材等装饰及装修材料的创意设计和产品设计。推进
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石材等大宗材料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探
索建立建材下乡营销配送体系,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面向建
材行业的能效评估、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检测认证、科技成果推
广等服务,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
(二)推进节能减排
1. 加大节能降耗
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对现有生产线实施节能改造,建立健全
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建材工业能效水平。
专栏5 重点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
2. 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和淘汰落后产能计
水泥。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变频调速、立磨、辊压机、烟气脱硝等技术。
平板玻璃。推广熔窑余热综合利用、全氧燃烧、配合料高温预分解、烟气脱
硫脱硝等技术。
建筑陶瓷。推广干法制粉、陶瓷砖塑性挤压成形、一次烧成等工艺技术,以
及球磨机、干燥塔和窑炉等装备实施节能减排改造。
卫生陶瓷。推广高压注浆等技术。
墙体材料。推广烧结砖隧道窑余热利用技术、窑炉风机变频调速技术。
非金属矿。推广低品位矿石选矿提纯技术。
划,坚持减量置换,推进兼并重组,加强技术改造,支持“上大
压小”,控制产能扩张,加快淘汰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不达标、
产品质量不稳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落后水泥生产线、水泥粉
磨站以及落后平板玻璃生产线。2015 年末,水泥、平板玻璃等淘
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3. 推进清洁生产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清洁生产评价体系,优化工艺
流程,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控制生产全过程污染物的产生、
治理和排放。重点推进窑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源头消减,
减轻末端治理压力,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广高效除尘技
术与装备,加强生产过程粉尘排放控制,降低粉尘排放量。推广
降噪新技术,降低声污染。加大污水处理回用力度,降低水资源
消耗,减少水污染。
4. 发展循环经济
充分发挥建材工业无害化最终消纳固体废弃物的优势,建立
与国民经济相关产业以及城市和谐发展相衔接的循环经济体系。
加快推进协同处置示范工程建设。减少资源消耗,鼓励综合利用
矿渣、粉煤灰、煤矸石、副产石膏、尾矿等大宗工业废弃物和建
筑废弃物,生产水泥、墙体材料等产品,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范围
和固体废弃物利用总量。发展绿色矿业,强化非金属矿资源节约
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
率。
(三)加快技术进步
1. 加强自主创新
重点突破制约建材工业的窑炉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二氧化
碳减排以及低品位原燃料利用等关键技术,大力开发无机非金属
新材料加工制造核心技术,加快研发促进产业升级的新技术、新
材料、新工艺和新装备。
专栏6 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方向
2. 推进技术改造
支持建材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以品种质量、
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装备完善、安全生产、两化融合等为重点,
大力推进技术改造。
水泥。协同处置技术、综合节能技术、脱硫脱硝技术、二氧化碳减排技术、
特种水泥基材料及制品制备技术。
平板玻璃。在线表面改性、全氧燃烧、分段式窑炉、低温余热发电、脱硫脱
硝一体化与综合节能减排技术,光伏玻璃、超薄屏显基板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
智能化复合玻璃等产品制备技术,功能膜系材料和覆膜技术。
墙体材料。轻质高强、施工便利的防火保温外墙材料制造和应用技术,复合
型墙体工业化制造和应用技术,高性能节能门窗材料和制造技术,防火防水保温
一体化屋面材料和制造技术。
非金属矿。原料配料均化技术装备,短流程磨矿提纯技术装备,功能材料改
性、复合、纳米精细化加工技术装备。
其他新材料。高纯超细陶瓷粉体及前驱体制备、陶瓷蜂窝结构设计技术,超
薄玻璃基板成型、高纯石英粉合成和光纤预制棒制备技术,玻璃纤维浸润剂技术,
高纯石墨电加热连续式化学提纯、高温连续式绝氧气氛窑生产、柔性石墨碾压法
和挤压法加工技术、人工晶体生产及加工等技术,超硬材料制备技术,纤维增强
复合材料成型新技术。
水泥。对新型干法生产线实施以余热发电、协同处置、综合
节能、粉磨节电、高效收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减排等为主的
技术改造。
平板玻璃。原料优化和标准化控制、配合料高温预分解、全
氧燃烧、熔窑余热综合利用、烟气脱硫脱硝、生产线智能化控制
等技术改造。
建筑卫生陶瓷。陶瓷砖干法制粉、薄型化、一次烧成,卫生
陶瓷高压注浆、真空挤出等技术改造。
墙体材料。以节能型隧道窑逐步替代轮窑、变频电机替代传
统电机为主的技术改造。
非金属矿。以超细超纯选矿加工、尾矿综合利用和改性复合
深加工为主的技术改造。
3. 完善标准规范
加快制修订特种玻璃、精深加工玻璃、特种玻纤、水泥基材
料及制品、防火保温材料、混凝土外加剂、特种陶瓷、非金属矿
及加工制品等的技术和产品标准,加强与应用标准衔接。制修订
建材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协同处置、产品质量、包装贮存
运输使用、安全卫生防护等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与国际标准对
标,提升国内相关标准的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
五、重点工程
(一)节能减排工程
工程目标:推动建材工业节能减排,到2015 年水泥、玻璃、
陶瓷、玻璃纤维等主要行业能耗和排放水平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
水平。
主要内容:在大中型建材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推进合同
能源管理,提升能效水平,最大限度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推广和
应用重点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制订
主要行业能耗标准,在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对不达
标企业实施节能专项改造。推广高效减排技术与装备,重点推进
窑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源头消减,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
量。
(二)协同处置示范工程
工程目标:开展协同处置,利用水泥窑帮助缓解城市生活垃
圾处置压力,减少土地占用,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最终处置,推
动水泥工业向绿色功能产业转变。
主要内容:选择若干座大中型城市,依托周边现有水泥生产
企业,对水泥熟料生产装置进行适应性改造,配套建设城市生活
垃圾、城市污泥和各类废弃物的预处理设施,开展协同处置试点
示范和推广应用。争取到2012 年,在国内主要大中城市周边布局
协同处置生产线,到2015 年,部分中等城市周边布局协同处置生
产线。
(三)产能优化工程
工程目标: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5 亿吨,淘汰落后平板玻璃
产能5000 万重量箱。
主要内容: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行业准入条
件,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和国家财政支持政策,加大技术
改造力度,完善落后产能压缩和疏导机制,确保淘汰落后和产能
优化工程目标实现。
(四)绿色建筑材料发展工程
工程目标: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安全环保节能的新型建筑材
料支撑,适当提高建筑材料耐久性,推动绿色建筑材料及制品产
业发展。
主要内容:结合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旧城改造、安居工程、
新农村建设、防灾减灾及灾后重建等专项工作,以节能门窗、节
能墙体、节能屋面系统为重点,生产并推广使用低辐射镀膜中空/
真空玻璃制品等建筑节能玻璃、外墙用防火保温材料、阻燃隔热
防水材料、轻质节能墙体材料、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建筑
材料及制品,以及新型抗震节能集成房屋。
(五)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培育工程
工程目标: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为牵引,以产业技术进步
为支撑,推动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制品产业化发展。
主要内容:实施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技术产业化
及制造规模化。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玻璃、超薄屏显基板玻璃等
特种玻璃,特种玻璃纤维、碳纤维、碳化硅纤维等高性能无机纤
维,风电叶片、高压容器等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氮化硅陶瓷、
氧化铝陶瓷、石英陶瓷以及陶瓷分离膜等特种陶瓷,人工晶体、
超硬材料和特种石墨等其他新材料。
(六)示范基地创建工程
工程目标:创建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为特征的建
材领域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主要内容:在具有资源和市场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基础好、
产业链较为完善的地区,依托龙头企业,按照“布局合理、特色
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原则,壮大主导产业,完善研发
设计、信息网络、污染治理、公共服务平台等产业链配套体系,
创建若干玻璃、陶瓷、新型建筑材料、非金属矿等生产精深加工
一体化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指导
本规划由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要围绕
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规划与产业政策、年度计划的衔接,
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依据规划和产业政策等核准或
备案相关建设项目。各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订省级
建材工业规划,并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评
估机制,对规划实施的阶段成果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规划实
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按程序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
(二)创新行业管理
建立健全建材工业运行监测网络和指标体系,强化行业运行
监测,定期发布行业运行信息。加强行业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行
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促进行业平稳运行发展。发挥行业协
会等中介组织在加强信息交流、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等方面的积
极作用。
(三)完善产业政策
制修订水泥、玻璃、非金属矿、新型建筑材料等行业产业政
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能源使用和污染排放管理办法。研究
制订鼓励发展的绿色建筑材料、非金属矿精深加工产品和无机非
金属新材料产品目录。研究制定鼓励协同处置的相关政策。提高
行业准入门槛,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推进能效对标和清洁生产审
核,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在项目核准(备案)、财税、信贷等
方面统筹对本规划提出的发展重点和示范工程的支持。
(四)加强质量管理
推动行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
深入推进水泥、玻璃、防火保温材料等重点建材产品的质量对标
和达标工作。适应绿色建筑发展需要,制修订建材产品标准。结
合产品标准、质量管理规程与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加强质量基
础能力建设。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培育知名品牌。
(五)加大资源保护
加强非金属矿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在矿山开采、土地复垦、
地质灾害防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产品质量、能
源消耗、低品位矿综合利用等方面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萤石、
耐火粘土等重要非金属矿产资源,实行生产指令性计划管理,严
格生产总量控制。研究建立重要非金属矿产资源储备制度。
(六)推进国际合作
鼓励进口重要非金属矿产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严格控制水
泥、平板玻璃等初级产品出口,支持扩大建材工业高附加值产品
及装备出口。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鼓励企业开展海外工程总承
包,开展境外资源开发、生产加工合作和投资建厂,提升企业国
际化经营水平。积极搭建海外资源开发、项目建设、营销体系和
技术输出的专业服务平台。
附件1:
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水泥工业持续快速发展,整体素质明显提
高,较好地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一)产量效益同步增长
2010 年全国水泥产量18.8 亿吨,是2005 年的1.7 倍,年均
增长11.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销售收入7100 亿元,利润总
额650 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2%和58%。
(二)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2010 年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为12.6 亿吨,是2005 年的2.6
倍。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占总产能的81%,比2005 年提高41
个百分点。日产4000 吨及以上熟料的产能占57%。五年淘汰落
后产能3.4 亿吨。2010 年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中,中部地
区占25%,西部地区占56%,中西部布局进一步优化。
(三)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大企业快速成长。2010 年熟料产量
过千万吨的水泥企业有22 家,合计产量5.4 亿吨,占水泥熟料总
产量的45.8%,其中有2 家产量超过1 亿吨。前10 家企业水泥产
量4.7 亿吨,占水泥总产量的25.3%,较2005 年提高10 个百分
点。
(四)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通过淘汰落后,推广余热发电、节能粉磨、变频调速、水泥
助磨剂、废渣综合利用等技术,2010 年每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综
合能耗降至115 千克标准煤,比2005 年下降12%。年综合利用
固体废弃物超过4 亿吨。55%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了
余热发电装置。建成一批利用水泥窑无害化最终协同处置城市生
活垃圾、城市污泥、各类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协同处置)示范
工程。
(五)技术进步加快
大型立磨及其配套减速机、高效篦冷机、窑尾斗提机等关键
设备取得重大突破。低温余热发电技术与装备、辊压机粉磨系统、
变频调速系统、袋式除尘、水泥助磨剂等技术广泛推广应用。协
同处置技术取得重大进展。
(六)装备水平明显提高
实现了日产万吨级水泥熟料生产装备国产化。水泥大型装备
设计、制造、安装等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依托自主开发的成套
技术,广泛参与海外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总承包,带动了大型成
套水泥装备批量出口。2010 年我国水泥工程建设占国际市场40%
以上的份额。
但与此同时,当前我国水泥工业仍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
是水泥基材料及制品发展滞后,产业链短,附加值低。二是落后
产能规模仍然较大,节能减排任务艰巨。三是部分地区重复建设,
产能严重过剩。四是产品质量检测和市场监管薄弱,部分企业社
会责任意识仍待提高。五是行业管理亟待加强。
专栏1 水泥行业“十一五”发展情况
二、发展环境
(一)环境分析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民经济仍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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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1991年9月27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27日公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
(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三)执行居民会议的决定、决议,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依法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
(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爱护公共财产,尊老爱幼,移风易俗,婚、丧事简办,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居民和睦相处,加强民族团结;
(六)协助人民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协助司法机关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进行监督和对假释、保外就医以及判处管制、缓刑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帮助;
(七)协助人民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孤老残幼生活保障和城镇待业人员就业,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等项工作;
(八)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和发展商业、饮食业、修理业和托幼、养老等生活服务事业,也可以因地制宜地兴办生产服务事业。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居民委员会兴办的便民利民的生活生产服务事业,应当给予扶持和优惠。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无偿调用居民委员会的财产。
第五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其规模一般应在一百户至七百户之间。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应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不足三百户的居民委员会为五人,三百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居民委员会为五至七人,六百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为七至九人。
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会议采取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直接选举产生,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与应选人的人数相等,也可以等额选举。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本居住地区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当在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下,由上届居民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产生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主持本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组织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即行解散。
第九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居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居民十人以上或者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的代表五人以上联名提出,也可以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推荐。采取差额选举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提出和推荐的候选人经过反复酝酿协
商,根据较多数居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前三天张榜公布。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的成员,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户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有选举权的居民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有选举权的居民代为投票,但受委托人不得接受三人以上的委托。
第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过半数的有效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
第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 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户的代表组成,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代表二至三人组成。
居民会议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始得举行。会议的决定,须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居民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建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第十四条 居民会议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
(二)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三)制定、修改居民公约;
(四)讨论决定本居住地区发展公益事业所需经费的筹集办法;
(五)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 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居民公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居民应当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居民公约。
第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可以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社会福利、计划生育等下属委员会。其成员应当由居民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或者由居民委员会决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居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分工负责有
关工作。
第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设组长一名,规模大的居民小组可增设一名副组长。组长、副组长由居民推选,其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相同。
第十九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生活补贴或补助。
居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满十五年,其中主任、副主任任职在三届以上,不再任职又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工作年限和贡献大小,给予生活补贴。
第二十条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的范围、标准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不再任职后的生活补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居民委员会有经济收入的,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中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居民筹集,经受益单位同意,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区的单位筹集。收支帐目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第二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凡新建的居民住宅区,应当将增设的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一并纳入基建计划。已有的办公用房,由房管机构和民政部门共同建卡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三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居民委员会讨论与其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参加时,应当派代表参加,并应遵守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居民公约。
前款所列单位在其家属聚居区单独成立家属委员会的,应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备案,并在它和本单位的指导下承担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家属委员会的办公用房、工作经费和其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由本单位解决。
家属委员会的成员,由本单位提名,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 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的工作,必须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镇、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管辖区域内设立的居民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1年9月27日

关于印发《1998年农村合作金融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印发《1998年农村合作金融工作意见》的通知

银发[1998]33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现将《1998年农村合作金融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1998年农村合作金融工作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



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以来,按照办成合作金融组织的方向,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金融监督管理正在加强,支农服务工作进一步改善。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资产质量差,经营十分困难,金融风险较大;行业自律约束差,监督管理
体制不健全;队伍素质低,服务功能不强,支农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任务,1998年农村合作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改革方向,以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稳定、健
康发展为主线,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督管理,完善内控机制;继续深化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秩序;进一步加强县联社建设,完善提高行业指导和管理水平;发展业务,改善经营,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支农服务。总行要求,1998年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要得到明显好
转,金融风险要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支农服务要有更大的提高。按照上述指导思想,1998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按合作金融方向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稳妥地抓好按合作制规范农村信用社工作。认真总结1997年各地规范农村信用社试点工作经验,根据新的形势、新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规范工作的政策、内容和方法。开展规范工作要把握好四个结合:规范工作要与风险防范和解决资不抵债信用社结合起来;要与清理整顿
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结合起来;要与改进加强支农服务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改善经营状况结合起来。要结合实际,调整有关政策措施,适当提高社员入股金额,信用社职工必须入股,可以多入股;要适当增加信用社职工在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中的名额;要加快
对县联社的规范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亏损社和资不抵债信用社要先调整机构,改善经营,再逐步规范;经营状况较好,没有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任务的地方规范工作可以快一点,其他地区的规范工作可适当放慢。对规范工作,实行边规范、边总结、边验收,对此总行将专门提出验
收要求。
进一步加强联社建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联社管理规定,针对当前联社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1998年联社建设的主要工作是,加强联社主任的考核管理,明确县(市)联社主任由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推荐,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和任职资格审查后,由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或省级
分行任命。按照联社管理规定要求,规范联社建设,信用社要向联社入股,建立联社民主管理组织,合理设置调整内部机构,完整提高管理服务职能。要围绕着为基层社搞好服务,进一步办好联社营业部,加强对联社营业部的管理和监控,发挥全辖信用社的中枢作用,重新明确联社营业部
是联社的职能机构,不是独立法人。按照上述要求,年内要对各地联社营业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和纠正。
积极参与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成立各级工作小组及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部门要在各级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参与这项工作。要深入调查,摸清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要坚持原则
,掌握政策,切实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和改善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对资不抵债的高风险信用社实行跟踪监控,综合整治。按照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农村信用社防范化解风险的要求,总行决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资不抵债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问题,1998年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农村合作金融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力争使三分之一左右的高风
险信用社解决资不抵债问题。为此,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综合整治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大胆开展试点,摸索经验,下半年在面上推开。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要重点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集中精力做好对资不抵债高风险信用社的跟踪监控,督促农村信用社落实各项整顿措施
,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主要领导要直接抓这项工作。农村信用社和县联社要树立信心,大胆改革,在挖掘潜力、加强管理、转换机制、增收节支、减员增效等方面下真功夫。各级农村合作金融管理部门要做好组织推动工作,在组织开展试点,调整机构网点,落实扭亏任务,控制人员费
用增加等方面搞好督促检查,要掌握动态,反馈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切实加大机构网点调整的力度。按照总行布置,第一季度要认真组织做好农村信用社的年检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机构网点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法人资格审查的制度办法。从今年开始,农村信用社、县联社的机构、网点的调整、审批,由农村合作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各地要
全面摸清机构网点的总量、类型、分布,在此基础上,提出调整计划。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归并核算、合理布局”的要求,对业务量小、长期亏损的农村信用社要归并核算,该撤的要撤,少数地区可以试行县联社一级核算;需要增设网点的地方,在总行下达的机构网点增设计划内
,及时予以批设;有条件的地方,经过批准,可以设置地(市)级联社。
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监管。要根据农村信用社的特点,抓紧建立和完善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监管的制度办法,明确监管依据和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操作程序,建立严格的监管报告制度。要重点做好对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利率政策执行、资金投向、业务范围的监
督管理,对帐外经营、高息揽储、违章拆借、违规担保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查处。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根据农村信用社性质和业务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内控制度,使各类决策权力、各项操作环节和每个职工经营行为都处于缜密的内部制约与监控之下。各级
农村合作金融管理部门的领导要提高认识,统筹兼顾,切实把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单设监管机构,明确分工,充实监管力量。要组织开展对农村信用社监管干部的培训,总行上半年拟对各省分管处长进行一期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年内对监管人员普遍培训一遍。
三、改进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作用
进一步改进加强支农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总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加强支农服务的十条意见》,要在农村信用社系统广泛开展“优质服务、优先支农”教育,总结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方面的先进经验,向党政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业绩,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地
位和形象。要大力筹集资金,调整信贷结构,持续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入。今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计划增加1800亿元,各项贷款计划增加1200亿元,新增贷款中,农业贷款比重不低于40%。对农户贷款,要适当简化贷款手续,推行贷款公开化,提高农户贷款面;在优先满
足农户农业生产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要适当集中资金支持农业规模经营,支持科技农业、效益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对乡镇企业继续实行择优扶持的政策,支持乡镇企业转换机制,提高效益,稳定发展。在注意解决农户、企业资金需要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优势,为广大农户和
农村各类经济组织提供市场信息、技术、保险等多方面系列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
下大力气盘活资产存量,改善贷款资产质量。去年以来,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资产质量进一步恶化,不良贷款比重不降反升,信贷资金风险日益严重,各级行社干部职工要从农村信用社生存的高度,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下大力气提高贷款资产质量。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今年下降
5个百分点,要将清理压缩不良贷款特别是两呆贷款的任务指标,落实到社到人,并加强考核,总行今年将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测考核,实行通报制度,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督促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参予乡镇企业改制,及时了解掌握有关
政策,注意保全农村信用社贷款资产,防止和尽量避免企业改制中农村信用社贷款资产悬空,要建立完善贷款的审批程序,推行信贷员持证上岗,除农户贷款外,全面推行贷款抵押担保。要加强对大额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的调查论证和权力制约,省地两级农金管理部门要搞好咨询评估,进
行必要的把关。
严格控制人员增加,着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今年继续实行全国农村信用社职工零增长的政策,按照人均存款和人均业务收入,重新核定各地农村信用社人员总量,人均存款和人均业务收入较低的地区实行负增长,实施减员增效,人均存款和人均业务收入较高的地区,确有需要可适当
增加人员,但主要接收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补充紧缺的专业岗位。对各类临时工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考核,最大限度地予以清退,无论是固定工还是合同制职工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重新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不称职、业务能力差、老弱病残的职工在统一考试、考核
的基础上,采取下岗培训、提前退休、解除合同等方式予以处理。要继续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政策,根据信用社特点,研究制定农村信用社的工资制度。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渠道,加强对职工业务培训和教育,除组织参加大中专学历和专业证书班教育外,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不脱产的学
历教育,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今年要对县联社、信用社主任和业务人员培训一遍。
大力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今年总行继续对下核定扭亏增盈计划、综合费用率指标和固定资产购建指标,全国农村信用社的亏损面今年要控制在33%以下,亏损额控制在60亿元以内。要继续开展会计达标升级工作,加强会计基础建设;进一步疏通结算渠道,在总结各地开办特
约汇兑和省辖结算的基础上,各省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把农村信用社省辖结算办起来。各地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增强自负盈亏意识,加强经济核算,严格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亏损社在扭亏之前不得购建固定资产,不得增加人头费用。各级农金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落实对农村信用社的
优惠政策,改善外部经营环境。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控制各类案件的发生。继续实行各类案件防范责任制,主要部位、重要环节要责任到人;按照总行制定的安全设施标准,从实际出发,逐步改善安全设施,提高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稽核检查,对违章、违规现象要及
时发现,及时纠正,防患未然;要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爱社如家”活动,坚决查处业务经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人员,信用社主任和职工由县联社做出处罚决定,联社职工和中层干部,由县联社理事会做出处罚决定,联社正副主任由地市或省级分行农
村合作金融管理部门做出处罚决定。各级农村合作金融管理部门和县联社要取得各级党政和司法部门的支持,及时查处各类案件。按照总行的要求,搞好对农村信用社系统各类案件的统计工作,重大刑事、经济案件要及时上报,迅速查处。
加强对农村信用社信息电脑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农村合作金融管理部门和县联社要培训和引进专门人才,研究制定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规划,组织开发适合信用社特点的业务和管理软件,继续扩大计算机覆盖面,积极发展区域性联网。根据信用社业务发展需要,加强信息咨询服
务。
四、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工作领导
监督管理农村合作金融、引导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发展,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银行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负起领导管理农村信用社的责任。主要领导要用相当的精力重视研究抓好农村合作金融工作,人民银行县支行要重点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各级农村合作
金融管理部门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监管、业务发展的关系,很好地履行职责。
为了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成立整顿农村信用社工作小组,各地要在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整顿工作。1998年上半年要对农村信用社的人、财、物状况进行一次普查和摸底,在此基础
上提出农村信用社整顿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定农村信用社等级管理标准和办法,开展对农村信用社的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
当前农村合作金融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任务很重。广大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干部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熟悉掌握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督管理法规,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合作金融监管和行业管理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和解决农村合作
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各种实际问题;要加强上下沟通,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要勤政廉政,爱岗敬业,扎扎实实地为合作金融事业工作;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为开创农村合作金融事业新局面做出贡献。


1998年1月24日